各學院、各位老師:
根據《浙江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(暫行)》和《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調整規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務事項的通知》(浙教法〔2013〕112號)、《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2019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立項和規范管理的通知》(浙教辦高教〔2019〕46號)文件精神,現就做好2019年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(一)限額數和時間安排
1、限額申報數
學校報備給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不得超過限額數。各學院分配如下:
學院 | 名額分配 申報數(個數) |
理科 | 文科 |
通信工程學院 | 2 |
|
理學院 | 2 |
|
材料與環境工程學院 | 2 |
|
網絡安全學院 | 2 |
|
信息工程學院 | 1 | 3 |
管理學院 |
| 3 |
會計學院 |
| 3 |
外國語學院 |
| 4 |
體育教學部 |
| 3 |
經濟學院 |
| 3 |
人文藝術與數字媒體學院、法學院 | 1 | 5 |
馬克思主義學院 |
| 5 |
其他校級研究機構 | 各1 |
2. 經費資助額度
在資助額度上,理工類項目每項資助經費1萬元,人文社科類項目每項資助0.5萬元。
(二)立項基本要求
關于項目立項的基本要求:
1.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重點支持與數字經濟、生命健康、鄉村振興及我省八大萬億產業相關的項目,積極主動服務社會經濟發展。
2.項目主要資助副教授(或相應職稱)以下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教師(45周歲以下(含)),項目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研究者,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研究。項目研究人員一般應組成課題組,建有合理的梯隊。
3.正在主持承擔國家級、省部級科研項目的;項目立項(包括各渠道項目)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的;經查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且在處理期內的,都不得申報。
4.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每人只能同時在研1個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。
(三)其他
1.各學院統一上交紙質申報材料(學院匯總表一式一份(附件1)和項目申請書(附件2)一式一份)至科技處,電子版發至zcy@hdu.edu.cn,截止日期2019年9月9日。
2.學校評審通過,確定立項的項目要在“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”(www.ky.zjedu.gov.cn)完成《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(2019版)》填寫。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8日。申報者提交的最終書面申報材料必須與上傳至“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管理平臺”的項目保持一致。
3. 項目結題依據為《浙江省教育廳科研項目申請書》中“預期成果形式”列明的內容。成果應標注“浙江省教育廳科研資助項目(項目編號Y2019XXXXX)”字樣,未標注或者標注錯誤的,不予承認。按期結題率將作為確定學院限額數的重要依據。
學校科技處聯系人:周成瑤 郭春偉,聯系電話:0571-86919021
學院提醒:有意向申報的老師請將申報材料在9月5日下班前交到9教239,電子版發送到朱玉紅郵箱:zyh@hdu.edu.cn.
附件1 教育廳項目學院申報匯總表.xls
附件2 浙江省教育廳一般科研項目申請書(2019 版).docx